|
地址:中国·河南·焦作市
电话:400-033-0391
传真:0391-2999114
|
|
|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公司动态 > 政策法规 |
|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|
发表时间:2009-11-19 浏览:2913 |
公告由于国家行政性收费立项工作暂停,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的申请未得到财政部的批复,2007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不能进行。待考试收费立项后,尽快组织全国统一考试。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 二○○七年九月六日 |
【复制地址 】【 收藏 】 【 打印 】 【 关闭 】 |
下条新闻:物业管理职业经理素质浅谈
上条新闻:浅谈物业管理人员的特殊素质
|
|
|